
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知识产权局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药监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国内专利即将到期及临床供应短缺(竞争不充分)的药品进行遴选论证普患配资,制定了《第四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》。第四批目录收录21个品种、47个品规。主要有三个特点:结合临床需求和疾病负担遴选适宜药品;提升治疗依从性;保障研发生产可行性。第四批目录继续以患者治疗需求为导向,补短板、强弱项。针对我国企业研发薄弱环节,优先收录新靶点、新作用机制产品。如缓解血液透析患者慢性肾病相关中重度瘙痒的地非法林;4个境内未上市放射性药品,涵盖治疗、诊断和定位用药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AI电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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